山東砂加氣高精砌塊對材料的要求
1、料員按計劃在材料使用前25-30天內購進,在山東砂加氣高精砌塊進場時要按技術規程要求進行驗收,不合格的砌塊拒收退貨。
2、山東砂加氣高精砌塊進場后按生產日期、規格、質量等級分別堆放,砌塊堆放地點宜在起重設備的回轉半徑范圍內,且在搞好排水及防雨措施后以每2塊寬、10皮高為一行進行堆放。使用前應將砌塊保護好,以防撞壞或污染。
3、不同品種水泥不得混用,宜用中砂并應過篩,不含雜物含泥量小于5%配制的砂漿宜摻入外加劑和粉煤灰,其摻量由試驗室經試配確定,拌合用水應是潔凈自來水。
4、砌筑砂漿配合比應符合規定,應采用機械現場集中方式拌合,拌合時間不得小于2min,砂應隨拌隨用,分層高應小于30mm,稠度宜為6-8cm,若發現泌水現象,在使用前再次拌合。